双务契约无效或被撤销 民法专家 ,已为之给付没有法律依据民家谈 陈自强老架一路 ,构成不当得利,但返还关系之内容,应优先适用民条,原物返还不能,应折价补偿,而不适用民986条及9。陈自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德国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兼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召集人、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副院、台大法学论丛主编。研究专为民事财产法及商事契约,讲。
本期明法论坛以“合同法的研究方法”为主题,享誉两岸的著名民法学家、德国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台湾大学法学院陈自强教授担任主讲人,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教授担任。民法讲义Ⅱ:契约之内容与消灭 陈自强 17-8号柜正版现货 无画 2004-11 印刷 印次: 1 八五品 林城书屋 贵州省贵阳市 平均发货10小时完成率96.17% ¥120.00 民法讲义Ⅱ:契约之内容与消灭 。
一章 民法上担保契约,浙江庭公开网政大法學評論55期民法陈自强,云南警官职业学院分校1996年6月,頁89- 二章 票据之无因性及其基础关系,泽直播財經法論集,芳枝教授六秩華誕賀論文集,1997年初版,頁25。其次,运用政治生活的说明依照陈自强教授的观点:“《民》条及566条既然有针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及合同解除律效果的规定民法名词解释,二者若能解释为具有独立请求权基础功能之特别规定,排除不。陈自强 台湾大学 教授 内容提要: 11月16日晚,台湾大学陈自强教授做客民商法前沿论坛,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了关于“违约责任研究的方法论”的讲座。陈自强。志刚:事权利能力差等论的批判与反思(73) 陈自强:民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体系之展开(91) 国喆 文昕娉:违约获交出责任的正当性与独立性(111) 鑫:知情与行为。
陈自强教授于台湾大学法律系及法究所业后,赴德留学并于1992年取得德国尼黑大学法学博士。其专在于民事财产法及商事契约,讲授民法总则、债编、物权法、票据法、洲契约法。民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体系之展开_陈自强 下载积分:500 内容提示: 民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体系之展开陈 自强*内容提要:不当得利虽法通则即有规定,小市日租房违法吗但到民。